|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 |
| 副标题: |
| 作者:白沙人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8-7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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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预览:
**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考勤考核考绩制度 (一)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,严格执行干部、职工考勤制度,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,不得无故缺勤、迟到、早退。 (二)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,时间较短者,应告知办公室人员,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。 (三)本局工作人员,请假一天由各科(室)长(主任)审批;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;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;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。 (四)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。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,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,满15年者年休假 10天,满10年者年休假7天。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…… 你还没注册?或者没有登录?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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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范文录入:白沙人 责任编辑:大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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