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质量技术监督局案卷考评细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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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技术监督局案卷考评细则
一、程序合法(20分)
1、两人以上示证检查,检查笔录未体现;2、行政相对人不明确或错误;3、属立案案件未按要求程序办理;4、未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;5、按程序必须使用的文书无或使用错误;6、主题错误;7、超越职权;8、不按程序收缴罚款;有一项扣5分,扣完为止。
二、事实清楚(10分)
1、有关证据没有相互印证或前后矛盾;
2、主要证据不足;
3、能及时收集的有效证据的未收集。每一项扣5分,扣完为止。
三、 用法正确(10分)
适用法律、法规错误,条款适用不全,不计分。
四、 定性准确(10分)
定性错误或不定性,不给分。
五、 查审分离(10分)
1、未立案审批;2、未经案审会研究。每一项扣5分,扣完为止。
六、 案件办理正确率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、适当性(10分)
错案、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,发现一起具体行政行为不适当的扣5分。
七、 文书使用情况(15分)
l、文书使用不规范;2、书写潦草,语句不通;3、有关人员未签字或签名不真实;4、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执法文书(复印文书除外);5、案卷不完备整洁;6、关键词语涂改不押印;7文书固定格式不填写或填写不真实。每一项扣3分,扣完为止。
八 结案归档率(5分)
结案率达不到95%,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,归档率达不到98%,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,扣完为止。
九、执行情况(5分)
1、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;2、收入罚款总额与案卷票据总额不相符;3、无票据。每一项扣2分,扣完为止。
十、 有关案卷统计上报材料(5分)
未按时上报案卷月报及有关案卷方面的材料。不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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