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领导干部不要拒绝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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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文汇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8-8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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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预览:
领导干部不要拒绝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明确告诫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“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、公仆意识、节俭意识”。“三个意识”的核心是公仆意识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,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,感情上贴近群众,工作上为了群众,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,就是要自觉自愿地把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。这是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,是对传统政绩评价观的调整,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。 能否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,实质是能不能真正实践党的宗旨,把人民当作国家的主任的问题。如果领导…… 你还没注册?或者没有登录?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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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范文录入:蓝色军旅 责任编辑:大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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